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闽南师范大学档案库房管理规定




一、档案库房是档案资料保护和贮存的重要基地,是提供利用档案的中心,非本馆工作人员未经准许不得入内。

二、保管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,并设专人负责管理。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,保证档案安全。

三、档案进出库房,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,包括档案收进入库,库存档案调出馆外及日常的调阅、归还。

四、档案库房应设有防盗、防火、防潮、防尘、防虫、防鼠、防高温、防强光的措施。

五、对新接收入库档案要严格检查,对有虫蛀、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科学处理后方可入库。

六、库房内安置温湿度计,每天定时测记。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-24℃之间,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-60%之间。

七、库房内应保持清洁,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。

八、每天下班前,应关闭库房门窗,切断电源,确保档案安全。

闽南师范大学档案馆

2014年5月8日

主办:福建省 闽南师范大学  档案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