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闽南师范大学声像档案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声像档案的管理,充分发挥声像档案的作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国家教育部、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等文件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,对我校声像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编制,并经办公室处务会研究通过,现将《闽南师范大学声像档案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实施,由办公室授权档案馆负责解释。
闽南师范大学办公室
2023年12月20日